您好 我昨天晚上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小区门口与我朋友交谈时被人打了,受了点轻伤,我没有还手,也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刺激与语言侮辱,我认得那个人,我也报警处理了,现在我不想与他调解,想进行上述告他故意伤害罪 请问我要怎么上述? 还有这个算不算是刑事案件 他被刑事拘留时能不能保释(我怕他对我进行报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