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受北京一家公司外派到邯郸地区工作,我是2010年10月1日开始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有6个月了,但尚未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工作目前拖欠我2个月的工资和出差补助;以前谈好的5险1金和相关的福利也没兑现。
现在我想离开这家公司,并拿回我应得的利益;请问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公司应该做如何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