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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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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7789什么是编号?

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

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不认识我朋友,现在他觉得我是同伙,现在报了警,如果我去到派出所,我说我也不认识我的朋友``这样可以说过去吗?因为如果说出来他门也会找我麻烦`(大家都是17岁的)。

咨询者:fa202412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1-03-28 21:50
张树贵
不必向警方撒谎,你应当是证人。
并且,根据你所述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3-29 09:43
吴君瑜
陈述事实比较好,免得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吴君瑜律师于 2011-03-29 09:5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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