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6时35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叶某某、周某某等三人驾驶一辆黑色现代伊兰特小轿车途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附近时,将驾驶的一辆电动车的受害人陈某逼停倒地,后将其强行拉上车,捆绑住手脚,采取殴打恐吓的方式,抢得现金10500元以及手机、银行卡等物,并将受害人丢弃在几十公里外的荒山上。
后于9月10日破案! 至今受害人仍没得到警方通知认领损失的财物,请问受害人现需要做些什么,比如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