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大?满16周岁了吗?
2011年3月20日,晚上6点50左右,我把我同学送回她班级,可是迎面过来个男的,就抱她,我问他干嘛呢?他们四个人就把我围起来,其中一人上手给了我一耳光,然后我便跟他们打起来了,打过之后我回班了,他们拿着棒球棒来我班找我,我就拿了一根墩布把出去跟他们打起来了,后来我同学都出来了,把他们四个都打了,然后我便回班了,他们便报警了,现在他们有一个掉牙的,一个脑袋缝七针,一个缝三针,请问,要是他们起诉我,我会被判刑吗?他们的伤不是我打的,而我一直都被打。
要是赔偿我应承担多少责任?我这算不算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