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22点,a砸b家玻璃,b追出去,a先动手打人,一拳击中b的眼部,然后两人互打起来,打架过程中a叫一旁的朋友过来打架,a的朋友用砖砸了b的头部,b趴倒在地,被a和他的朋友压倒在地进行殴打,然后a用不至于伤害性命的小刀,扎了a几下。
a和朋友逃跑,请问b属于正当防卫吗?a经过一夜报警,公安局把b带去录口供,现在已被拘留,说a构成轻伤,可是没看到鉴定报告,也没看到人,a的朋友录完口供释放了。
b现在是不是构成了刑事处罚,拘留完罚完钱是不是也要赔偿啊?a和a的朋友不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