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的说法不正确,应该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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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前几天骑摩的,在路上时跟另一个人开摩的的人相撞,相撞原因为另一个人载的东西体积太大,路宽5米,那个人载的东西宽度就1.2米,绊到姐姐车的车把,导致两人车都倒了,两人皆受伤,另一个人伤得更严重,姐姐较轻!现在这医药费的问题要怎么赔,谁该给谁赔医药费呢?应该是那人要赔给姐姐的吧!
我姐已经报案了的,现在在等责任认定书的,不过交警说从伤势来看,应该是我姐偏离原来的车道比较远而比
较靠近另一车道,车道是两车道的,所以说我姐的责任要比较多,是这样的吗?还有有交警说,伤势较轻的要先
给伤势较重的人先垫医药费的,要这样的道理吗?这又是根据什么说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