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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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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5939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我是一名台商,我在某地方从村民的手里买了一块土地。

该土地是,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当时与卖方签订了合同,由卖房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证,过了一年多,卖房告知没有办法办理这两项证件。

叫我自己去办,当问题出现了,村委会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不许转让给外方的人,证件办不下来,我能否提出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咨询者:fa19998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4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钱鼎峰律师
[地区:浙江-舟山市
手机:15105801212
积分:928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36
钱鼎峰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王科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51686039
积分:1085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40
王科峰
可以解除合同。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租、出卖、抵押、入股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45
贾金勇
可以。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51
陈晓云
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本金并要求对方赔偿。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52
孙湖
准确答案是:依法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退地还款。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59
丁良振
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归还本金。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1-03-24 16:59
李翠英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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