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你说的部位有可能会被认为是符合本条款的规定。如果涉嫌轻伤害,你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的处罚。
我妹妹在公交车上被3女人殴打,我正好在附近,过去本来想理论却因对方激怒失手用高跟鞋打伤对方太阳穴上面一点。
据说缝了12针说是里外缝的。据说缝了12针说是里外缝的听说是4.5厘米。据说缝了12针说是里外缝的听说是4.5厘米其他的一切正常。
我想问下属于轻伤不,判刑的话会有可能是什么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