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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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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5110什么是编号?

离婚纠纷

我们的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每月我们自己还贷,现在因我身体不好要和我离婚,我想知道房子升值的钱,我是否能分到,法律依据是什么!首付款是他付的!谢谢。

咨询者:fa198778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22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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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22 20:39
贾金勇
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均分。
关传静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351884263
积分:435
]
回答时间:2011-03-22 21:03
关传静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分到升值部分的钱。法律依据是《婚姻法》。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2 21:30
魏国鹏
你们婚后进行了还贷行为,该房屋依法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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