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集体土地被征占,每人每户分的4000元,村里以我家是市民为理由拒不发放实际情况是,我家96年分的村里承包土地,签订人数为5人,98年因孩子上学,全家户口性质变成非农户口,但是并未迁走,户口所在地还是本村,也是在本村生活居住耕种土地至今,2000年 我父母相继去世,家庭人口还剩三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 我家五人是否都可以分的这笔本次集体土地补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