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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异房屋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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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异房屋财产分割

08年底,女方家里出资以女方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并且办理按揭购房,10年4月男女双方登记领证,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提出离异,从购房之日起所有按揭债务均有女方家里承担偿还,男方未出任何财力,房屋产权证于11年3月办理,请问离异时,此房屋作为婚前财产清算还是共有财产清算,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财产吗?谢谢。

咨询者:fa198510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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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22 13:35
韩明
以前这个在各地的司法习惯上并不一样,但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应该算是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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