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生活费由男方独自承担,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发票到年底双方各半一年一结。
离婚协议签订后,男方反悔,要求看离婚笔录,女方曾说经济能力不足,所以不支付孩子生活费 ,其实女方和男方经济对比,女方高于男方,男方要求看离婚笔录法院不予理会。
现一年到了,男方跟女方索要教育费和医疗费各半,女方不予理会。
随去法院准备起诉,调解员建议不予起诉,让男方多存点发票,然后再去起诉索要教育费和医疗费。
法院笔录存在造假,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