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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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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你好,我是08年结婚,由于工作原因,周一至周五不多在家,结婚后妻子一直和一个男人电话联系,每天对我不闻不问,前几天我回家时发现那个男人在我家,我就打了他们两个,我现在有他们的通话记录,现在我要求离婚,可是在婚后她把从娘家带来的钱装潢了家(为结婚是的彩礼),现在他要求返还,如果是法院会怎么判。

咨询者:fa198213山西
[咨询时间:2011-03-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21 21:52
丁良振
彩礼不存在返还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1 22:07
魏国鹏
她自愿把彩礼钱进行装潢属于她的自愿行为,你没有返还的义务,你有权住究其婚外遇的法律责任,你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21 22:10
韩明
从娘家带来的钱是嫁妆而非彩礼,应为其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其将个人财产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其个人也对装潢进行了使用,应酌情给予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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