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超等乡的地被油田占用,2009年11月份开始动工,占口粮地269平方米,2010年阴历12月29只发了4000元,但是同样占地的头台镇是16.5元一平方米,发了16年的,到超等乡政府油田办问说是新政策,没说年限,具体多少钱一平也说不清,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国家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