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被单位派去外出进修学习半年,并签下5年的期限,如违反须赔偿3倍的培训费用包括期间的补助和住宿费,劳动法不是规定只赔相同的培训费么!那这份协议有效吗?
还有自从2008年单位和我签订一年合同后至今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假如我现在要离开单位需要做什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