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名村民,在2018年6月5日通过村委会参加了银龄安康保险投保,由于村委会工作疏忽,没能及时通知其续保而造成脱保;不幸的是该村民在此期间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其家人找到村委会要求村赔偿损失。其家人找到村委会要求村赔偿损失请问村委会应承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