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按级分得一套130平米的房,后用成本价购买了。
购房款全部由我父亲出,产权证是父亲名字。购房款全部由我父亲出,产权证是父亲名字只是用了继母的过去工龄(80年就退职了)。
继母没有任何收入。继母没有任何收入平时一起生活时,所有开销均是花父亲工资。
现由于长期分居,无法照顾老人,都是儿女照顾老人。
他们考虑离婚。他们考虑离婚继母却要求分得一半房款或等值的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
父亲可否留遗嘱,将房产全部由自己的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