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我们在西宁花29万买了一辆出租车,因为对方当时换牌照行驶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所以一直都没有过户,在买车的时候对方没有给我说国家对出租车的政策,他说他的车经营权还剩5年,到期以后还可以更新车辆可以一直经营,但是我们买了以后发现他所说的跟现行的国家政策有较大差距,首先他和车行签订的合同是到2012年,要是按他说的还剩5年是应该到2014年,还有他说经营权到期后我们还可以更新车辆继续经营,但是现行的国家政策是要收回经营权,这属于欺诈吗?我们车款已经全额付清,还没有过户,我们要求退款有法律支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