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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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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4114什么是编号?

医疗事故

本人常住在广东省**市,祖籍江西,2010年怀孕后都在**市保健院做产检,直到7月份回到江西老家待产。

2010年9月22日在江西省生下女儿,现在女儿5个月被检查出先天性心脏病,本人怀孕期间任何产检项目都有检查,包括产后宝宝每个月体检,但直到5个月才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且是重度的先心病。

6月份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做了开胸手术,请问我可以起诉医院吗?

咨询者:fa19744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20 19:50
丁良振
可以起诉医院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3-21 18:11
杨艳国
1、可以的,你的这个案件可能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属于明显的医疗过错责任,建议你收集全部证据,提起诉讼。




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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