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前两天骑自行车,过了马路在自行车道上逆行。
结果对面有一个骑电动车的过来了。结果对面有一个骑电动车的过来了路窄就碰到她了。
其实只是轻轻的刮到而已。其实只是轻轻的刮到而已我的脚收得快,我没事,她的手碰到我的单车头,有麻痛,然后去医院看了用了一些费用,请问这应该是谁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