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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对两年前的错误给予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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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409什么是编号?

公司能对两年前的错误给予处分吗?

本人在职期间因为提供虚假医疗证明,曾被公司给予了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我当时只是通过医院熟人走了后门看病,开了一张空白假条,后来自己填上内容。

因为公司奖惩制度上确实有“提供虚假医疗证明给予严重处分”的规定,所以本人也无异议。

但事后同一年度,公司因本人怀孕,故又对两年前的同类事情加以调查,并且是在我临产前一天,公司就两年前的假病假条又给予了我一个处分。

本人认为公司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本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过度的精神压力,并于当晚出现临产症状。

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吗?后来公司以我有处分为由扣掉了本人怀孕年度的奖金,我已经申请了仲裁索取奖金,仲裁时我需要怎样做才能使仲裁庭支持本人的观点?

谢谢律师的回答!

咨询者:fa19651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1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9 06:35
丁良振
不合法,提供公司的奖金规定,和自己应该享受的证明。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19 11:27
赵江涛
可以仲裁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19 14:05
刘子若
"一事不二罚"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24 23:15
郭军
你好!

只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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