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赔偿
北京殷国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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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电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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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将近10个保安在上班的时间打的,鼻梁多处骨折,略微坍陷。
脸部多处受伤。脸部多处受伤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伤。脸部多处受伤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伤但是他们的经理只愿意赔偿2万一千(其中包括我在医院期间自费的7000多块钱,他们只垫付了2000)这样的赔偿合理吗?要求上诉的话多少钱是合理的?我是干个体的,是不是要算误工费要按照济南的平均工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