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结婚,现户口在海口琼山,未迁出,因村里有卖共同土地,未按户口上发款,因为村长说结了婚满一年就没有钱拿,后来因为我爸说要去告,才给了2000元还说是偷偷给的,那不是有鬼吗。
在者,我们村的村长都是靠给钱给村民投票出来的,一般本钱最少都是2到3万,事后成功,还请吃饭。
若不是这样,哪里舍得出钱做村长,这就叫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现国家不是对农村有补助吗?都有发种子之类的,可是我们那就只发过一年,所以说是不是我们村的村长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