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您好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在农村老两口生有两男三女,家庭贫穷。
后来孩子慢慢长大成人,姑娘全部外嫁他乡,两个儿子都在身边,大儿子04年结婚,小儿子一直没结婚。
大儿子特别能干,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住房全部换新房,二位老人和兄弟都和老大两口子住在一起生活。
老大两口子刚结婚不能生育,08年领养一姑娘,结果四年后也就是10年2月大儿媳妇怀孕,10年9月大儿子在外地打工出了事故死了,对方索赔人命价23万,丧葬费花去3万,还剩20万。
现在问题是:大儿媳妇和两个姑娘(一个保养、一个自己生养的)、死者二老及一个兄弟、三个姐妹,这个钱应该怎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