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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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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2096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

您好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在农村老两口生有两男三女,家庭贫穷。

后来孩子慢慢长大成人,姑娘全部外嫁他乡,两个儿子都在身边,大儿子04年结婚,小儿子一直没结婚。

大儿子特别能干,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住房全部换新房,二位老人和兄弟都和老大两口子住在一起生活。

老大两口子刚结婚不能生育,08年领养一姑娘,结果四年后也就是10年2月大儿媳妇怀孕,10年9月大儿子在外地打工出了事故死了,对方索赔人命价23万,丧葬费花去3万,还剩20万。

现在问题是:大儿媳妇和两个姑娘(一个保养、一个自己生养的)、死者二老及一个兄弟、三个姐妹,这个钱应该怎么分?

咨询者:fa194747甘肃
[咨询时间: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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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16 11:50
魏国鹏
遗产继承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1-03-18 08:16
金志刚
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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