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桂律师解答。
各位律师:
你们好。真诚希望得到你们的解答。我的问题叙述如下:
前段时间,我在中介的介绍下看好了一套房产,而且交了五天的诚意金,可是后来因为价格没有谈好,在五天后我就把钱要回来了。可是,之后房主主动给我打电话跟我谈价格,后来价格谈拢了,房子也在最近已经过户了。可偏偏那个中介却说我违反了看房协议,必须要交中介佣金等一些费用。我感觉这属于霸王条款,我们之间的看房协议根本就不是正式的合同,而且一开始他们说只是一个统计,没有什么作用,因此完全不了解里面的情况,侵犯我的知情权。我不同意给中介费用。最近几天我收到了律师函,说要去中介叫上这笔钱,说不交的话叫要起诉我,我感觉很不合理。我们在没有成功谈拢价格的情况以后,就应该没有了协议上的约束了。之后我与房主的交易就跟中介应该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鉴于以上大体情况,我想咨询一下桂律师,我应该怎么做,如果打官司我能胜诉吗?而且我知道现在对于这种案件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观点,我是重庆的,在重庆沙坪坝区买的房子,那个中介是大泽置业。我很想知道重庆的法院是否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不支持这种霸王条款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