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老人的赡养与财产分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1300什么是编号?

老人的赡养与财产分割

我奶奶有4个子女,2个儿子2个女儿,现在我2个姑姑协商让我爸和叔叔赡养我奶奶。我奶奶有保障费每个月给赡养人供生活费,我奶奶死后的房子我们2家平分。后全由我们2家办。我奶奶的弟弟做协商人写了养老协议,协议如下

抚养老人***有a(我爸)和b(我叔叔)抚养到老。

每家伺候一个月,每月从老人地保中付给400元生活费(一切费用均由400元出,不够个人添)

老人家产由a和b继承(老人去世后)老人在世时任何人不准动老人家产。

自立协议之日老人发生一切费用均由a和b承担。老人去世由埋葬费发送,钱由儿垫付(村里给埋葬费)

立字人 c(我奶奶的弟弟)

证明人 d f(我奶奶的2个侄子—)

儿女 a b g(我二姑) h(我大姑)

以上协议都同意

2011.2.07

补充说明:
这协议中我二姑和大姑的签名是我二姑父带签的 我奶奶在这协议里没有签字 都没按手印 这也有效? 不用公正吗?还有我奶奶的房单和财产应该由谁保管
咨询者:fa193727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4 20:19
丁良振
该协议有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