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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率偏低的并发症属于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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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率偏低的并发症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父亲得的是肺腺癌,做过右下肺叶切除手术,癌细胞未转移,没其它因素限制,按说手术很简单,但是因当地医院护理不当,(当时管床医生以为是感冒,并且听说青霉素过敏,却连头胞类的都没打)而造成支气管残端瘘这种最严重的并发症。

经过2个多月的转省级医院治疗,却情况不是很好,长期的脓胸,而无法拔出胸管,造成病人的痛苦,也不知是否会引起癌症的扩散。

刚转院时,当地的医院说暂垫付医药费,可现在付了几次后,现在开始推卸责任了,这样的情况,我们病患方该如何是好呢?怎么来维权呢?

咨询者:fa193463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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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4 14:18
丁良振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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