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隔壁住着一快50岁的老混混,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拿刀杀人,耍横撒泼,只要是坏事都做,派出所抓了又放。
前两天他家的狗吃了我家的鸡,我们只是赶了下狗,连碰都没碰它,老混混就为此事怀恨在心,趁我们家人不注意时,拿砖砸了我家的窗户然后躲进自己家。
现在砖头还在原地,没人碰。现在砖头还在原地,没人碰请问我们可以报案让派出所根据上面的指纹判他的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