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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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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0042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来自外地某农村,2007年3月份来北京一家电子厂打工,工资1800左右,没有给我上保险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每月除工资外多给200元保险钱,每次都签字。直到2008年5月份公司才和我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已经过期公司没有在和我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公司是不是触犯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我可以要求赔偿我这几年的保险钱和那2007年3月份到2008年3月份的双倍工资么。 如果您帮我申请仲裁 。能帮我索要回多少赔偿啊

谢谢了 请尽快回复一下 再次感谢

补充说明:
武律师 为什么双倍工资的补偿没有啊 保险钱他每月支付我多少钱啊 那每月200是不是还要在补偿里扣除下啊 能解答一下么 谢谢了
咨询者:fa19202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1 20:47
武云飞
答:保险钱应当支付,07年3月至08年2月的双倍经济补偿是没有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11 21:16
刘子若
社保费问题向劳动部门投诉。经济补偿金问题申请劳动仲裁。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11 21:43
郭军
你好!

社保问题你需要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公司跟你签合同了因此不存在双倍工资。你可以得到两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11 22:18
赵江涛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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