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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房子交易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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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91什么是编号?

这类房子交易法院会支持吗?

本人系国营企业破产人员,只有一套还未领取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无其他住房),4年前,受他人鼓惑,提前进行了交易,目前产权证还未但即将办理,请教律师:之前的交易是否合法有效 ,我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可以对之前的房产交易价格提出异议并要求提价,如果发生诉讼,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讼求?目前状况我可以提出什么合理的要求。

谢谢!

咨询者:baragorn四川
[咨询时间:2009-06-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09 23:11
魏国鹏
你虽然未办理产权手续,但是你们以前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想变更合同的内容,就属于违约行为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蓬勃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18216764
积分:1907
]
回答时间:2009-06-09 16:02
王蓬勃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办不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你要求提价或是不履行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11 18:41
赵井燕
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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