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经人介绍收了一辆摩托车,未上户,写得有二手车交易合同,合同留有对方电话号码,姓名指印。电话号码现已停用,姓名经核实,也是假的。对方承诺后期交付合格证的同时我就结清尾款,但一直没来。
现在的情况是,我的卖方在买车的时候未付清钱,现在卖给他车的销售方拿起车辆出厂合格证找到我了,向派出所报了案,车子被扣押在派出所了。
我拿起交易合同派出所不让取车走,必须要找到第三方当时人解决纠纷才能让我骑走。
这种情况属于我的卖方和另外一边的货款纠纷,我是正规购买,有证人,转帐记录,卖方持合同的交易照片都有。
该以什么法律法规向派出所提起取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