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1)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经复议的,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起诉期限的起算
①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那么:
第一种情形:始终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则为20年)就丧失诉权了。
第二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后来当事人始终不知道诉权,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之日起超过2年应丧失诉权了。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我就难以肯定了,请高手们解答一下:
第三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根据规定: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我们设想:当事人在1年后当事人知道了诉权,那么是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
第四种情形: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如果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和诉权,那么,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假如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不知道诉权,又该如何计算起诉期限呢?是3个月还是2年内。
(1)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经复议的,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起诉期限的起算
①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那么:
第一种情形:始终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则为20年)就丧失诉权了。
第二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后来当事人始终不知道诉权,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之日起超过2年应丧失诉权了。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我就难以肯定了,请高手们解答一下:
第三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根据规定: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我们设想:当事人在1年后当事人知道了诉权,那么是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
第四种情形: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如果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和诉权,那么,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假如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不知道诉权,又该如何计算起诉期限呢?是3个月还是2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