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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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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713什么是编号?

教师的品质

老师污蔑学生有精神病,并借此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该怎样

维权?

咨询者:fa191607甘肃
[咨询时间:2011-03-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3-11 10:11
殷国丰
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刘明明律师
[地区:山东-临沂市
手机:13721996588
积分:396
]
回答时间:2011-03-11 10:13
刘明明
老师的行为违法。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11 11:07
魏国鹏
老师的行为属于侵犯学生的名誉权和人格权的行为,学生有权到教委投诉,同时要求精神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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