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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界定职工之前的累积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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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964什么是编号?

企业如何界定职工之前的累积工作时间

我是公司的人事,目前我们公司新录用的人员都是从进入公司开始计算工作时间,满一年后才有带薪休假。但这与相关规定是冲突的。

请问:

1、如果不承认之前的工作时间,是否会有法律风险?风险是什么?

2、很多人即便没有工作也可把档案挂靠在某一家公司,并让其代缴保险。能够提供记录。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那怎么能界定职工的阶级工作时间呢?

咨询者:lzl121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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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09 17:52
武云飞
答:职工从入职那天开始就算建立了劳动关系。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09 18:23
赵江涛
会有法律风险
档案挂靠可以协议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09 19:57
郭军
你好!

签订合同确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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