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你父母收购这个年轻男孩子的废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合法的行为,其父母无权反悔,你父母属于善意受让人,他们无权到你家闹事,你有权报警追究其违法责任。
我父母因闲职在家,便偶尔收下废品。我父母因闲职在家,便偶尔收下废品前天,一年青的男孩子卖了一些不成形铁制给给我爸妈,后因我爸妈是小本经营无处存放,又转给大点的废品中转。
获取微利,昨天,那个男孩子的爸妈,找到我家,说前天他们孩子卖的东西有用,是他们不知道的情况卖出的,于是我爸爸去找回买这个东西的人,不巧他们也卖了,为此那个男孩子的家人在我家闹,为此烦扰!请高手如何解决。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