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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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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449什么是编号?

废品纠纷

我父母因闲职在家,便偶尔收下废品。我父母因闲职在家,便偶尔收下废品前天,一年青的男孩子卖了一些不成形铁制给给我爸妈,后因我爸妈是小本经营无处存放,又转给大点的废品中转。

获取微利,昨天,那个男孩子的爸妈,找到我家,说前天他们孩子卖的东西有用,是他们不知道的情况卖出的,于是我爸爸去找回买这个东西的人,不巧他们也卖了,为此那个男孩子的家人在我家闹,为此烦扰!请高手如何解决。

谢谢!

咨询者:fa189883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08 14:52
魏国鹏
依法成立的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你父母收购这个年轻男孩子的废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合法的行为,其父母无权反悔,你父母属于善意受让人,他们无权到你家闹事,你有权报警追究其违法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培亮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911563108
积分:1414
]
回答时间:2011-03-08 15:07
王培亮
这个问题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就是人家不要,你们也没有权利收废品。收废品很严格的,必须有证照。否则出事就是刑事责任。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08 15:28
丁良振
那个青年男孩多大了,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没有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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