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房屋继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7567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

我是二婚,房子是男方的,男方及男方的子女口头答应我们结婚后房子归我们夫妻所有,子女绝不与我们争财产,我有些不放心,万一他早我一步离开人世,我得不到保障,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去公证,男方的子女是不是得跟着去?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咨询者:fa187621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06 15:44
武云飞
答:是,全得去,做个公证保险。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1-03-06 18:12
仲玉华
如果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男方有权决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子女答应。所以,做公证书时不需子女到场。大庆仲玉华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