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四年前的事了。这是四年前的事了我朋友做生意欠下货款,对方在2007年7月以诈骗罪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经法院两次审理,在2008年3月份已经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已时隔四年,我朋友再次被拘捕,而逮捕令却是2007年7月份的,我想问下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