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现在临时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工资也没有发(上班了11和月)。我现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现在出现了问题:
1:公司为:上海某公司。因为我们没有员工证,也没有考勤资料。而且工资条抬头也是写:甘肃某公司上海办事处。请问这样的抬头会不会被驳回?注: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另外我的很多证据都是都是办事处的抬头,这样会容易以证据不足被驳回吗?这些能证明我在上海某公司上班吗?
2、我有些证据上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有公司的合同章(公司没有公章)。请问这些能证明吗?
3、如果都不能,请问要通过什么方法才能合理证明我在此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