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有责任的,可以协商解决
本人女,于2011年2月19日随朋友一同到他租的住房(2楼)处玩,下午和男朋友约好晚上他来找我,次日凌晨1点左右,男朋友下班来找我,让我出去,但是因为大门锁了,无法外出,叫房东开门,房东又不予理会,无奈只能回到2楼住处,然后,男朋友出主意说让我跳下去,我怕高不敢跳,我朋友也劝我说别跳,他说他接着我,说了很长时间,最后说了,如果我摔着了,就养我一辈子,我还是犹豫了一下,最后我就决定跳了,他又说了句:“你别跳了,我回家算了”(就说了一句),之后我还是跳了,然后摔到脚了(脚根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1万左右,治疗费用90%是我男朋友家出的)。
这就是整件事的过程。
事发时本人年龄已满18岁,不到19,男朋友23岁。
想要咨询的就是:
1.这件事都谁有责任,谁的责任大,责任比例是多少?
2.是否能要求赔偿,如果可以能要求大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