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大庆一国有企业在编职工(以工代干),该企业现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我们都有股份。
我在该场卫生院工作近二十年。我在该场卫生院工作近二十年前几年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有并轨一事,我们也不懂是怎么回事,说并不并轨都一样,照常工作。
我也拿到国家给的五千余元补偿金。我也拿到国家给的五千余元补偿金并轨有几年了,我依旧在原单位做与并轨以前完全一样的工作,一样领工资。
这几年场子也从没与我们签过用人合同。这几年场子也从没与我们签过用人合同但最近听说并轨就是买断,就不是该企业职工了,也就不享有工人编制和待遇。
烦请专家抽时间给予解惑,我一直在原单位工作,一天也没有变更过,我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人员?急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