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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样写是属于押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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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4366什么是编号?

老板这样写是属于押我的押金吗??

我老板是这样写张条给我的 各位律师们看看这样是属于押我的工作押金吗??他是这样写的: 信用金 ***收***工作信用金500元(伍佰元) 特此据 ** 信用金保值一年。

我现在只做了两个多月 但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不想在那做了 请问这个钱能拿回来吗?? 老板这样做是属于违法的吗??

咨询者:fa184117海南
[咨询时间:2011-02-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1-02-28 09:38
王楠楠
这笔钱是应当返还给你的,因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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