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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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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4293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父母于前年先后去世,共有子女三人,但是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由于房屋当时正在出租,所以没有分配遗产,房产证上还是父母的名字,但是有关房产的相关证件和租赁合同都在弟弟手里.今年3月租赁合同就要到期了.如果续签需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

请问弟弟有没有可能私自把房子改成自己的?

如果没可能,那子女三人怎么分配遗产?

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

咨询者:fa183987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7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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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27 20:41
武云飞
答:你家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状态,一般情况下要先析产后继承,如果房产跟子女无关,那直接走继承,记住继承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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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马甸桥东北角北环中心A座811
联系方式:QQ/253491923(咨询法律问题专用) 手机/13691179637 (委托办案专用)
律师提示:为了能给您一个更准确的解答,建议您最好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2-27 20:44
陈晓云
1、续签需要其他子女的同意;
2、弟弟无权私自改成自己的;
3、一般平均分,租金也是。
协商不成,可起诉继承析产。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2-27 20:54
牛国荣
三个子女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均等继承父母遗产的份额.协商不成,起诉确权然后继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2-27 21:32
魏国鹏
该房屋属于全体继承人的,房产局在所有子女不到场的情况下,不会把房屋的名字改成弟弟的,所以弟弟无法改成自己的名字。
该房屋属于老人的遗产,应该由全体子女平均继承,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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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2-28 10:06
阎书波
不可以,也 不可能。
一般平均分配。
子女要协商房子给谁或者卖掉或者共有。
Q Q1508661101
陆岩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265180
积分:1578
]
回答时间:2011-02-28 15:51
陆岩
1、如果续签应当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
2、有可能私自改成自己的,目前此类案例太多了;
3、通过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01 18:33
郭军
你好!

1、弟弟无权私自续租。
2、弟弟无法私自将房屋过户的自己名下,未经其继承人同意无法过户。
3、三个子女应当平均分割遗产,包括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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