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方是舞钢市的提货商,在平顶山提货的时候找了几个装卸工人,赵某在装完下车的时候左脚踩空不小心掉了下来。
造成锁骨骨折。造成锁骨骨折他方认为是因为给我方干活才受的伤,不给我方干活就不会受伤,要求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且跟医院强调要用好药。且跟医院强调要用好药我方认为双方之间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赵的行为不受我方的支配和约束,我方只是按劳动成果(装好车)给付报酬,我方与他之间应是承揽合同关系,他受伤,我方没有责任。
现他住院花费15000元,由于他一直说筹不来钱我已经给其9500元。
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我们之间是否属于承揽合同关系。
如果走诉讼,我方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