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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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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3681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要给母亲买房了,房款是由我们五个子女分摊的。

母亲说将来这个房子归你们五个子女平均所有。

我们想让母亲立个遗嘱公证一下,但又听说最终的遗嘱为大。于是我们都担心起来。万一将来母亲(现在已经80多岁了,稍有些糊涂)糊涂了,会不会在某个孩子的蛊惑下,重新立一个遗嘱,把房产继承权全部给了他(她)一个人?那我们别说房产了,就连分摊的买房款也打了水漂。

我想问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保证我们五个子女平均继承遗产的愿望?

补充说明:
十分感谢李雪梅、栗江利、王红梅三位律师的建议。
我还有一些问题想问:如果我们五个子女中的某一个人(现实中老人确实偏爱某一个子女),在老人生命的最后阶段,指使老人重新办一个房产全部由他(她)一人继承的遗嘱,并且公证。那么前一个公证过的遗嘱不就没用了?我前边问题中的核心就是指这一点。
现在的情况是:1、老人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当户主,不管谁出钱,只能自己当户主。她说户主写别人的名字,她就等于住在别人的房子里,坚决不允许。所以房产由5个子女共同登记,以及到法院打确权之诉都不现实。2、当我们说要她立遗嘱时即大为生气,觉得是咒她死。抵触情绪很大。即便我们做了艰巨的工作后,她给立了遗嘱并公证。那之后另一个变更遗嘱(公证后)出现,仍可推翻前一个遗嘱。这是很不安全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很为房产的未来担心,也不太敢交房款了。
咨询者:邢武科...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2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2-28 12:45
李雪梅
最好是将房产登记为五个子女共有,约定为均等。根据你的补充介绍,你们五子女只有让老人给你们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然后公证,在老人有生之年不偿还,如果老人百年,则由继承房产的子女按借条的金额偿还。
信仰法律,维护正义。

回答

2
栗江利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932039193
积分:1404
]
回答时间:2011-02-26 13:02
栗江利
两个途径,一是做公证,公证遗嘱效力大于其它遗嘱效力。二是到法院打确权之诉,可以让母亲一直住,让法院确定该房产系你们五子女所有。
栗律师,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电话:13932039193
王红梅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36387
积分:2545
]
回答时间:2011-02-27 11:24
王红梅
就是把遗嘱公证下,效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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