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农村,农村的的房产本,房本姓名是母亲,父母均已去世,目前弟兄三人,由于现在房本面积和院内房屋不好进行等量的3人均分,能否现在签订协议,内容大概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或者其他方面的收益,所有与房本和房产有关的利益,均按总额的1/3平均分配,这种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因为目前不知道具体收益总额,也不知道何时拆迁能有收益。
如果此协议无效,是否有合法的这种协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