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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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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2883什么是编号?

少年致人死亡

16岁的少年和人打架,致人死亡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咨询者:fa182012湖南
[咨询时间:2011-02-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金源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637387629
积分:959
]
回答时间:2011-02-25 09:18
张金源
需要看具体案情了,建议详情与律师联系。
蔡灿然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873709530
积分:1223
]
回答时间:2011-02-25 23:10
蔡灿然
不判死刑。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我是益阳的,可随时免费咨询联系,电话号码13873709530
蔡灿然律师于 2011-02-25 23:1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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