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在建筑工地打工,工作4个月工资没给,打了一个欠条,但是没有手印,只有手签字和日期。
请问这张欠条生效吗?我是辽宁人,打工地方是河北,像我这种情况该去河北还是辽宁起诉?起诉是去劳动局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