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其他 > 

燃气设施改造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1954什么是编号?

燃气设施改造

我家住在一楼靠近路边,因小区装燃气时本人不在家,燃气公司将管道走在我家外墙,现在本人要将外墙打通做门面,找到燃气公司协商,他们要我出2000多元的材料施工费用。

请问专家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我想起诉他们!

咨询者:fa180683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薛成东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2639321
积分:1259
]
回答时间:2011-02-23 11:43
薛成东
是否合理,关键是你打通外墙的说法很难得到支持。所以不能以此理由起诉。你只能说管道对你家安全妨碍。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