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从签字之日起即已生效。因此你同事仍需承担担保责任。至于对方伪造有关证件应受其它法律规范制约。
我的同事2010年6月30日给朋友担保了30万元,当天只是签了名字,但是第二天借款人要我同事复印省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复印件,我同事单场拒绝了,并告诉借款人不跟其担保也不提供任何复印件,后来借款人冒用我同事的名义(假的身份证复印件,与我同事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照片等都不相符),请问这样的担保有效吗?现在债主问我的同事要钱,我的同事拒绝了,请问我同事的做法合法吗?(借条的内容:今借到某某人民币现金叁拾万元整,借款人:某某,若违约借款人与担保共同承担责任。
担保人:某某和某某,2010年6月23日。担保人:某某和某某,2010年6月23日)。